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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村产权抵押登记须知
发布时间:2014-10-20     浏览次数:     来源:
一、提供在银行所领取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如皋市农村产权抵押登记申请书》,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二、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如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尚未结婚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所在村集体组织出具的申请人为本组织成员的证明;
2、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村委会、个体工商户等无上述证件的除外。
三、产权权属的证明材料
1、按所转出产权的类别分别提供其中之一或若干权属证明文件(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初次承包经营合同)。
2、农交中心鉴证的合同及出具的鉴证书。
四、委托经办人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则需加盖资料提供方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