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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推进农村普法须紧抓两个关键点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     来源:

  营造农村普法教育的氛围,要把握好基本落脚点。首先,构建农村普法教育多方联动理念。农村普法教育是一项多方联动参与的社会工程,政府各个部门都是普法教育的主体,都有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环境的责任义务,尤其是司法部门、执法机关,应将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作为本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个部门、各级干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大普法”“大教育”“大宣传”的农村普法教育理念,营造尊法、护法、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其次,构建农村普法教育的动静联动理念。农村普法教育不仅要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知识水平,更需要让法律信仰、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农村普法教育宣传不仅局限于静态意义上的法制,更包括动态意义上的法治,要遵循基层群众的内在需要,引导、规范基层群众的行为,把基层群众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让基层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最终实现基层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与法治素养的提高,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再次,构建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在联动理念。围绕“维护农村稳定抓普法教育,抓好普法教育促进农村发展”的普法教育理念推进农村普法教育,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方面,可以实现农村各项事业依法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推动基层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促进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养成。基层法治不能局限于传统的守法、不犯法,而要从根本入手,培养法律素质和树立法治理念,从守法、不犯法向学法、用法转变,让基层群众能够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照法律程序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

  增强农村普法教育的渗透力,要找准创新切入点。首先,普适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创新农村普法教育内容。面对基层社会成员从业结构的复杂性和农村普法教育需求的层次性,在确定农村普法教育内容时,既要做到求同,又要做到存异,制定普法教育计划时,既要安排适合广大群众的共性内容,又要因人而异,把脉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安排具有针对性的内容。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创新普法学习内容,立足实际,务求实效,使农村普法教育由被动灌输变主动学习,由点到面扩展渗透,让法律知识潜移默化融入人心。其次,传统性与时代性相结合,创新农村普法教育载体。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载体,有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等,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立体环绕式普法教育宣传。还可以恢复利用农村小喇叭、小广播等传统载体,用本地方言进行普法教育宣传。鼓励农民群众创作接地气的普法教育作品,加强对优秀普法自媒体的引导,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再次,实用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创新农村普法教育形式。为避免农村普法教育生硬呆板,切忌照本宣科,直接诵读法律条文或印发法律传单,应以农民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加以解释,把枯燥的法律条文通过一些能够表现主题价值的宣传教育手段,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让严肃的法律条文生动活泼起来。普法教育方式要多元化,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现场咨询、送法上门、法治展板、法治文艺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提升农村普法教育效果,真正做到点滴渗透润物无声。同时,根据不同层次普法教育对象的需求,创办“自点菜单”,开启普法定制模式,线上线下精准互动,通过“你点我讲,按需授课”的方式,让法律明灯照亮基层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