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 来源:金融时报
“农房也能抵押办理贷款了,可以多贷点钱扩大生产规模啦!”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花园乡村民曹新凯高兴地说。2016年3月,他以自家160平方米的砖瓦房及宅基地为抵押,向林甸农商银行申请获得了8万元贷款,用于承包300亩土地,当年实现收入10万元。他是“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来众多受益人之一。
大庆市地处“两大平原”综合改革试验区,辖内共有林甸县和杜蒙县两个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2016年“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来,人行大庆市中支积极推动试点县政府部门完善试点配套机制,指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探索风险处置机制,试点工作在大庆市取得了积极成效。
贷款试点见成效
在人行大庆市中支的推动下,林甸县、杜蒙县分别成立了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制定下发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目标、试点内容、各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
当地政府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确权颁证以及抵押登记平台,利用国土、住建等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公的便利条件,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并通过“大庆市村镇房屋产权登记管理系统”,为抵押的农村集体房屋办理了登记备案。截至2017年3月末,林甸县、杜蒙县两个试点县农房确权颁证率分别达到100%和93%。
同时,林甸县、杜蒙县政府分别出资90万元和110万元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面向贫困户发放的“两权”抵押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风险补偿比例分别为30%和100%。
在多种措施的共同作用下,林甸县、杜蒙县银行机构创新推出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第三方住房保证+财产保险”贷款模式,得到了当地农户的广泛好评。截至2017年3月末,林甸县、杜蒙县银行机构已累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20364笔、贷款金额18亿元;贷款余额达4.3亿元,受益农户9854户。
破解风险处置难题
虽然大庆市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但在贷款发放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恶意赖账、泥草房改造等原因形成了部分不良贷款。例如:2016年1月,杜蒙县他拉哈镇农户李想(化名)以自家225 平方米的农民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的12万元贷款到期,但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玉米减产,李想无力偿还贷款。如何有效破解农房抵押贷款风险处置难题成为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的关键问题。大庆市试点县政府部门、人民银行、法院、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在确保农户基本住房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共同探索出五种风险处置方式,有效畅通了农房抵押物的处置渠道。这就解决了李想偿还贷款的问题。后来,杜蒙农商银行在李想偿还贷款利息后为其办理了贷款重组,协商两年内分两期偿还贷款本金。目前,该笔贷款已提前偿还完毕。
记者了解到,这五种有效风险处置的方式包括催告催收、贷款重组、协议转让、法院起诉、资产置换。
催告催收是针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形成且具有一定还款能力的农户,银行机构采取催告催收形式予以追偿。截至2017年3月末,两试点县银行机构通过催告催收形式已累计收回贷款421笔、金额2139万元。
贷款重组是针对有还款意愿但还款能力不足的农户,银行机构通过贷款展期、压缩贷款本金、减免利息、调整还款方式、补充抵押担保物等多种方式对贷款进行重组,减轻农户还款压力。截至2017年3月末,试点县银行机构已通过贷款重组形式收回贷款607笔、金额3140万元。
协议转让是当农房抵押贷款发生不良后,银行机构与同村村民和第三方担保人协商沟通,将农房抵押物协议转让给同村村民或担保人,有效避免了司法判决流程长、执行难的问题。截至2017年3月末,试点县银行机构已通过协议转让形式收回贷款1笔、金额5万元。
法院起诉是针对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清收贷款或有其他债务需要申请资产保全的农户,试点县银行机构采取法院起诉的方式收回不良贷款。截至2017年3月末,试点县银行机构已通过法院起诉方式收回34笔、金额474万元,其中,已处置并收回贷款1笔、金额15万元,收回抵债资产2笔、金额5.5万元。
资产置换是为缓解银行机构风险处置压力,杜蒙县政府于2016年9月以年限为70年、总面积为4.1万亩的林权资产置换杜蒙农商银行不良资产4.95亿元,其中,农房不良资产182笔、金额1093万元,有效提高了银行发放农房抵押贷款的积极性。
记者获悉,在试点取得实质进展的过程中,大庆市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法律政策限制农房抵押物处置范围、农房价值评估体系尚不健全、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有待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搭建进程有待提速等方面。人行大庆市中支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将会继续推动政府部门完善配套制度,加快复制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第三方住房保证+财产保险”贷款模式,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提供鲜活的经验。